分手后男子起诉按现金价折算金饰,法院:金价波动自行承担

分手后男子起诉按现金价折算金饰,法院:金价波动自行承担

近日,宁夏同心县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2024 年 9 月,宝某与周某经人介绍相识并按照习俗结婚,宝某依习俗支付彩礼 20 万元及价值 8 万元的黄金首饰。双方原定于 2025 年春节后登记结婚,但因共同生活期间矛盾频发,最终未能步入婚姻殿堂。宝某认为二人已无可能顺利结婚,遂起诉要求周某全额返还彩礼及首饰折价款。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一部分彩礼在我们共同生活期间已经用于共同生活开支花掉了。" 周某急切地说着相关情况," 黄金首饰不小心丢了,购买黄金首饰的 8 万块钱我退现金。"" 黄金涨价了,怎么能是 8 万块钱?" 宝某反驳道。男方主张按 2025 年诉讼时的金价折算,认为首饰具有投资属性且金价上涨;女方坚持按购买时价格折算,并称丢失原因为男方保管不当。双方各执一词,案件调解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通过调取购买凭证、保管记录等证据,确认首饰一直由女方周某保管,现虽然黄金首饰意外丢失,但周某确有其责,承办法官向周某告知保管及返还义务。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彩礼进行梳理,扣除共同生活及操办婚姻等相关事项的花销。最后,法官向男方说明金价波动风险需自行承担的道理,同时引导女方主动退还彩礼及黄金首饰折价款。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调解结果:周某退还彩礼及黄金首饰折价共计 22 万元(其中黄金首饰折价 8 万元),宝某放弃其他诉求。

对于此事,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付建认为黄金首饰作为彩礼或者赠与物品涉及返还时,通常优先考虑按实际价值折算,还不是要求归还特定克数的黄金。如果能够返还原物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已经毁损客观上缺乏归还可能性的,应当折价赔偿。

黄金容易发生价格波动,这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男方作为购买人应当承担价格波动的后果。在彩礼纠纷中,除非双方明确约定 " 按金价涨跌调整返还金额 ",否则通常由支付方自行承担价格波动风险。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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