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5 日,杨女士乘坐春秋航空公司班机从西安返回宁波,到家后发现装在托运行李箱中的一条黄金手链丢失,而包装盒及箱子中的其他物品原封未动。她在当晚就向西安和宁波两地报警,然而应由哪一方主导调查却遇到波折。
5 月 28 日,杨女士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宁波警方已将此事移交西安警方。西安警方表示,目前由机场分局刑警队在处理。春秋航空公司则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全力配合调查。
杨女士称她第一时间联系咸阳国际机场公安,工作人员帮她查看了托运行李箱时的视频,确认过安检时手链在箱子里。但行李箱过了托运柜台,到送上飞机,这段时间的监控视频不完整。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公安让她向落地机场公安报警立案,他们协助调查。
她联系宁波机场公安,警方让她第二天去报案,她在 26 日一早把行李箱了带过去。宁波机场行李从卸下飞机到送上托盘有全程监控,警方调查之后,表示宁波不具备嫌疑,让她到西安报警立案。" 我说现在我不可能第一时间去西安去报警,我在宁波落地,肯定是先找宁波公安。因为我坚持要做笔录,警方对行李箱进行拍照留档,给了一个受理案件通知书,但是没有立案。"
28 日,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当天下午收到宁波机场公安的移交文书,此案目前主要由西安警方负责调查。记者联系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由机场分局刑警队在处理。机场分局表示,只接受现场采访。记者联系春秋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和旅客保持着密切沟通,正在全力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来源 | 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 宋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