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被举报偷漏税,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回应:正依法依规办理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潘亦纯)5 月 15 日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情况通报称 " 近日,我局收到王某对刘某某及相关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举报,目前正在依法依规办理。"

据媒体报道,王先生实名举报刘晓庆涉嫌偷税漏税,指控刘晓庆名下的全资公司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通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

王先生提供的举报内容显示,刘晓庆涉及 330 万元的交易,用 " 形象代言费 " 名义将款项转入公司,并开具 6% 税点的增值税发票规避 27% 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疑逃避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王先生称,目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此案,将对刘晓庆及相关公司展开调查。

5 月 15 日晚,刘晓庆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有关 " 涉嫌偷税漏税 " 的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从无交集,本人及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将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核实。

2002 年,刘晓庆曾因名下公司偷税漏税问题被卷入巨大的风波之中。当时,税务部门经过调查发现,刘晓庆公司存在严重的偷漏税行为,金额高达 1458 万元。这一事件震惊了整个娱乐圈,刘晓庆也因此被拘留超 400 天。

编辑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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