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演员刘晓庆被深圳市民王先生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启动调查。
王先生的举报内容显示,刘晓庆通过名下小微企业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以 " 形象代言费 " 名义将 330 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开具 6% 税点的增值税发票规避 27% 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此次举报引发公众对刘晓庆历史税务问题的关注。
2002 年,刘晓庆曾因公司偷税漏税上千万元被羁押 422 天,其妹夫靖军作为公司法人被判刑,刘晓庆本人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此后,她通过变卖资产补缴税款,并重新回归公众视野。但此次举报提及刘晓庆在上海有过多次补税罚款记录,被指属于 " 多次违法 "。
来源:大河报